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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从<通信产业网>记者韩婷婷手中获得独家人大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漫游费将依法处理消息,备受各界瞩目的反垄断法草案30日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会上说,相信国务院将来成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会按照法律的依据,对手机漫游费等进行处理。如果是确实违反了反垄断法,会给予相应的制裁。 

关于一段时间以来,争议较大的“手机漫游费是否属于垄断行为”的焦点问题:立法机关要做出判断,要有表态。

     黄建初说:“如果按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量,直接地给出判断,有一定的困难。将来国务院要成立反垄断执法机构,我相信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的依据进行处理。如果是确实违反了反垄断法,会给予相应的制裁。”

    反垄断执法固然得到消费者的推崇,但是“手机漫游费是否属于垄断行为”在还没有搞清楚前,就很难对电信运营商做出制裁。另外,就是消费者判断出存在垄断的行为,这可能是集体诉讼,有关立法机关要表态,但是如果不表态,那垄断行为该如何制裁?从实际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国企的电信运营商,在地方也是税收的重要来源,地方立法机关由于受到种种压力,制裁难度可想而知。

    因此,要解决手机漫游费的问题,不仅仅是要立法,还要有一套完备的监管机制。比如突破地域概念,异地监督等等。

作者:毛启盈 阅读() 评论()  编辑 发表于:2007-08-3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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