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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广乾  2005-8-4  来源:《信息化建设》杂志  

 

    话说前一阵子,微软在神州大地一路攻城掠地,先后拿下北京、天津、上海、四川等地之政府采购大单。于是乎,国内众多媒体与软件企业愤然反击,直指政府不公。不曾想,一些政府官员之回答却出人意料:作为市场客户,政府有权自由地选择商品!

 

    政府是客户——此乃新公共管理学之精髓。该学派威力巨大,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以来,一直主导欧美国家政府管理改革之方向。如今它又漂洋过海,并深植我公仆心中。本来,政府放下身段、走向市场,实属好事,正合当前我体制创新之需要。然软件产品市场与机电产品市场有着本质之不同,政府须在其中扮演特殊角色,营造一个竞争市场,以令市场垄断者不敢轻举妄动。

 

    与机电产品不同,软件产品之最大特点来自其网络外部性,亦即软件产品之质量与价值同其用户数量成正比。在用户数量达一定值之后,即出现一个与市场垄断者相抗衡之市场规模,从而保护所有市场客户不被该垄断者盘剥,最终达致普济众生之目的。而营造此小范围市场之救世主非政府莫属。因此,在软件产品市场,政府非普通客户,政府乃特殊客户!

 

    政府要扮演救世主之角色,除了通过法律手段对市场垄断者加以规制外,唯一合法之途径就是政府采购了。在我国,《反垄断法》仍然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在此情形下,就只有政府采购之一途。政府采购对it产业有着极其重要之作用,想当年美国硅谷及128号公路之兴起都得力于美国军方之采购;对当前我民族软件企业而言,政府采购亦不例外。北京市信息办副主任俞慈声认为,政府对民族软件产业应该具有使命感,不仅北京市政府应该如此,上海、天津也该担此重任。

 

    政府软件采购之违规事件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其原因有二:法治不健全与吏治不严。本来,《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对相关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如果按部就班、照章执行,也不至于滋生这等事情来;然某些官员却是置若罔闻、以言代法,致使微软做大,令金山、永中、红旗等民族软件企业痛心疾首!

 

    软件采购案对市场产生了恶劣影响,然不见哪位涉案人员因此而丢了乌纱帽。《第一财经日报》(2004年12月29日)曾详细报道了四川省软件采购之全过程,违规人员、违规事项均一清二楚,然而事件之后续处理却未见报端,令我等深感遗憾。可喜的是,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将政府采购纳入组织监督之范畴,国家《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亦在加紧制定中,民族软件企业之利益有望得到保障。

作者:李广乾 阅读() 评论()  编辑 发表于:2007-10-08 14:42
文章评论
  • # re: 李广乾:政府应该是怎样的客户?
  • 确实不错!
    越狱第三季 | 2007-10-1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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