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冉cb_bloguser249复制地址
控制面板
日历
<2008年8月>
SuMoTuWeThFrSa
2728293031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123456
留言簿(2)
随笔档案
文章档案

  我曾经在3月13日的博客上登出了《我为什么相信正版会战胜盗版》一文,其中提到“不要指望政府有关部门会永远对盗版商和街边贩卖盗版产品的音像店睁一只眼闭一支眼…随着中国经济同全球经济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中国政府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国际社会的合作与谅解。因站在维护中国整体利益的角度,中国政府在打击盗版方面态度一定会越来越坚决,力度会不断加大”。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仅仅一个月后中国的反盗版事业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种种迹象表明,最近中国政府在打击盗版方面将有大动作出台。中国的音像(包括物理和数字音像产品)零售和软件等产业已经到了一个拐点;在这个拐点之后,一批建立在灰色知识产权基础上的企业(有的甚至已经是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将面临严重的挑战。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确立一个既行之有效又稳妥务实的打击盗版的思路尤为重要。在这个思路中,我们必须处理好以下几组关系。

  1. 行凶与帮凶的关系:打击盗版不仅要打击盗版商,任何有组织、成规模、在客观上助长了盗版传播的商业行为都应该受到打击。对辅助盗版行为的网站来说,网页上密密麻麻几行小字组成的免责条款将不能够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好比如果一家夜店为贩卖摇头丸的人提供了休息场所和免费饮料,这家夜店难道不应该被处罚吗?

  2. 大与小的关系:反盗版应该不分公司大小一视同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抓大放小更容易出成绩、见效果。越是大公司,越是要高标准严要求。

  3. 打击与建设的关系:严惩盗版行为固然重要,但是反盗版是手段,不是目的。反盗版的目的在于构筑健康的产业和产业链。事实上,今天国际上的打击盗版努力都是和建立新的正版业务模式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一定不能本末倒置,不能因为反盗版而把正在积极改善业务模式、纠正盗版(或者辅助盗版)行为的企业一棍子打死。

  4.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打击盗版当然需要政府的主导和参与,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分清哪些是应该由政府和法规来规范的,哪些是应该交给市场决定的。过度行政和行政缺失同样危险。

  5. 被动被盗与主动被盗(免费提供)的关系:基于中国市场的畸形产业链,一些版权方(特别是唱片公司)在推新人、新作品的时候会主动利用盗版市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将盗版一律禁止,反而有可能伤及这些版权方的利益。应该允许不同的版权方根据自己的商业利益判断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和手段。

  在新的反盗版形势下,中国将有一批企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只不过其中有些是挑战多于机遇,而另一些则是机遇多于挑战。

  挑战多于机遇的企业包括:

  搜索引擎企业

  P2P软件提供商

  部分门户网站

  部分SP

   音像制品零售商

  网吧

  机遇多于挑战的企业包括:

  音像作品版权所有方、发行方

  数字娱乐产品的付费下载平台

  电信运营商

  正版软件提供商

  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政府发力打击盗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顺应国际社会和主流经济的发展潮流,承担起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的国际义务,也不仅仅在于保护上面提到的第二类饱受盗版摧残、确实需要保护的企业,同时还在于帮助上面提到的第一类企业尽快建立起更健康、更长久的商业模式,以及确保在这个新模式下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将得到充分的保护。

  以前电视里不是常说嘛—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但是如果万一做不到大家都好,起码应该做到让合法的好。

        作者 Blog

作者:王冉 阅读() 评论()  编辑 发表于:2006-12-24 02:39
文章评论
  • # re: 再说反盗版
  • 政府打击不打击都是一个样政府不是万能的。技术发展了旧的生产关系已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了
    blog | 2007-05-23 23:15
    发表评论

    标题 *  
    姓名 *  
    主页
    内容 *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