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状告宽带“垄断”定价究竟告的谁?
同样是512K带宽服务包月费用,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收费为120元,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的收费为99元,而比512K带宽网速更高的1兆带宽服务包月费用,中国铁通北京分公司的收费为100元。
“同样的服务,北京网通的收费为何这样高?它的定价依据是什么?”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以北京网通ADSL宽带上网包月用户的身份,将北京网通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北京网通将512K带宽包月费用由120元调整到99元以下。 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闻点点评:希望这位律师仔细想想,状告宽带“垄断”定价告告的是北京网通,还是它背后的大老板?
多说几句: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宗旨的,同一家企业以同样成本推出的同样产品,并不一定采取同样的价格,而且市场现实告诉我们,大多数产品的定价是不同的。
这取决于用户需求、消费者弹性、竞争对手产品情况、市场结构以及政府管制等情况。
对于北京网通而言,其虽然是国有企业,但是本质依然是企业,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实质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在政府允许其垄断的情况下,其当然可以在政府价格管制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定价,这是无可厚非的。
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来说,我国电信市场监管本身就有很大的难题,其中最本质的一点就是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管理严了,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国有资产流失;如果管理不严,又会造成诸如宽带垄断定价这样的情况出现。
而且,电信主管部门的权利也是有限的,从目前各部委对电信业管理的力度来看,mii或许已经远远不如以前的邮电部那样强势,笔者不认为在处理可能涉及全国电信竞争格局改变的重大问题上可以自主决策,其中牵扯的其他诸多相关部门也要参与其中,多部门协调的成本就增加起来,处理问题的难度也就相应增加了许多。
从这个角度来讲,目前对电信业乃至其他多个垄断行业的监管问题应该有更加强势的部门作出统一协调解决,最好能够成立相关监管小组,全面解决类似的问题。
从律师的角度来说,状告北京网通当然也没有什么过错,但是要清楚的是,他这样的起诉究竟是起诉谁?是北京网通?还是它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