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儿的BLOG 紫妖~~~妖言惑众cb_xier复制地址

性·媒体·谎言——《从良》http://www.cmfu.com/showbook.asp?bl_id=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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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析儿 是的,首先我是析儿。 名字的来历是个已然发黄的故事;名字的意义在于它代表着一个很职业的,很要强的我。 她是网络人,每天很职业地坐在电脑前,在海量信息面前绝不至于迷失,她最动人的一面是工作时的专注;她是传媒人,指尖触及行业内的新闻线索就会两眼发光,面试的时候会敏锐到锋芒毕露到令主考官坐立不安。 她在创业测试中能拿满分,被预言为未来的女强人;她每天疯狂工作,直到在下班回家的地铁上呼呼大睡。 她是析儿,工作的时候是,报道的时候是,与客户沟通的时候是,在网上沙龙的时候也是。尽管,这只是她的一面,却是最常见的一面,是绝大部分人眼中的一面。 我是紫妖 那么,然后,我是紫妖。 从小恋紫。 紫的眼神,紫的肌理,紫的性情,紫的气息。从不陌生,倒似与生俱来。 只是,那一抹紫烟,到了今日才燃成熊熊烈焰。所以铺天盖地,所以漫山遍野,所以盛开的紫色,在眼前浮动和摇曳,而后,肆意涂抹,无以遮拦。 曾以为是投胎之误。 成了人,却还惦着妖。 我想我是妖,是魂魄情不自禁幻化成的妖灵,是不折不扣的妖之萌芽,修为虽浅,缘法却深。 轮回,从妖到人的漫漫长世,从人到妖却只一纸相隔。或是孟婆的那碗浓汤,分量稍嫌不足么? 一缕妖气,是紫得妖媚,紫得透彻,紫得无怨无悔。这一面,惟有缘人方可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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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苹果是一家贩卖创意的公司。

 

iPod也好,iPhone也好,有多少人说得清其售价里有多少是硬成本,多少是软成本,又有多少是无形的成本——品牌与创意?

 

或许正是这样的原因,乔布斯大叔被美国少男少女们顶礼膜拜,直尊称为iGod。

 

苹果手机在美国推出之后,热销程度令人咋舌,甚至影响到其合作运营商AT&T的第三季度业绩,因此,在GSM亚洲通信大会上传出中移动洽谈iPhone的消息,也非常符合媒体及用户的热情期待。

 

黑莓也好,iPhone也罢,至少它们都成为了一个经久不衰的名字。手机只不过是一款产品,如果不打包品牌,不承载文化,那么跟黑手机之间的区别是不是仅剩下了质量?让iPhone和一款深圳宝安某工厂制造的手机来PK,就仿佛是一个刚毕业的博士生跟一个腰缠万贯的文盲老板站在一起,场面尴尬,其实各自有各自的市场。

 

突然想到了一个被内地某些时尚杂志挂在嘴边的词:奢侈品。

 

某种程度上,iPhone的确算是个奢侈品,但其奢侈是在精神层面的某种享受和深化,而不是暴发户的恶俗,要在保持易用性的基础上,把某种潮流与个性融合在产品灵魂深处,可远远不是在手机上镶嵌宝石和镀上金箔那么简单。

 

少男少女的发烧,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对乔布斯这个创意大师的崇拜,功夫在乎产品之外。

 

这是任何中国企业都学不来的。

 

为什么?

 

在国内,创意太容易被抄袭,而抄袭成本又很低,由此抄袭者可以提供低质低价的服务和产品,并占据大量市场。伪劣化妆品之繁荣兴盛就是一例。

 

在国内,本地生产的任何产品都不会被认为是珍贵的,因为劳动力太过廉价了。所以手工制造绝不奢侈,所以机械化生产迟迟不能战胜作坊式的小厂。只有欧洲人手工制作的奢侈品,才能被誉为顶级而精致着、昂贵着,让国人趋之若骛。

 

在国内,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让许多创意尚未出炉便已夭折。许多企业的原则乃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至少如此才能保证继续存活。创意所带来的价值与风光,有时候还不如它触动旁人利益所引发的灭顶之灾,何苦?

 

所以,贩卖创意不是个发财的好点子,甚至也不能算是种成功的企业战略;所以,中国的天才恐怕永远都不会是iGod那样的艺术家,而是任正非这样的政治家。

作者:析儿 阅读() 评论()  编辑 发表于:2007-11-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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