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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不停着写作的人,总会希望有朝一日,文字变成铅字,这是个愿望;而对于他们来说,现实一点,希望自己可以得到稿费,可以见到自己的劳动成果。把这样的定则直接转嫁的博客上,假如博客也算不停写作的人,那么他也会有同样的愿望!(至少我有)

  杂志博客

  《读者》《女友》《地图》《青年文摘》纷纷在新浪上开群博,有的讲些编辑部故事,有的则刊登些杂志的文章,而也有一部分提供了征稿活动。不过以《读者》原创版为例,上面刊登了征稿启事,不过与博客不符的是,显然并没有2.0的征稿方式,仅仅把《读者》的博客作为一个窗口,继续以往的原则。唯一值得提倡的就是增加了《读者》读者的反馈,并为付费征集评论,利用博客增加了互动。

  杂志博客将来时,一方面可以在博客中增加专门的栏目,专门为博客文章的选登;另一方面,可以做博客文章的文摘,为博客写手提供更多更广泛的机会。显然,第二条,需要一个bsp去牵头,而杂志也应该与bsp进一步合作,现在只能透过邮箱投稿,而并没有利用上博客内容丰富的优势,进一步的合作可以体现在,发布文章时,可以提供同时向某刊物某栏目投稿的选项,为自己选择合适的栏目,禁止一稿多选,并保证原创。为了保证文章质量,可以通过编辑认同、点击率、评论量三个指标来释放权限。这样可以更合理的利用博客内容资源,而达成bsp,博客主,杂志的多赢局面。(一直以杂志为例,其实报纸也同样,而且当bsp和平面媒体广泛合作后,由于资源丰富,版面丰富的自然优势多谢。)

  网络媒体

  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去投稿,而梦想仅仅是梦想,被排在现实之后,有钱拿就跑到了前面,而这样一些网络媒体就成为了可能。专栏并不是草根可以达到的高度,而现在出现了博客付费征稿第一博客,而且也确实在进行中,不过现在却还没有形成商业模式,因为该博客的主人是自己掏腰包为征文买单,虽然得到了新闻效应,却远远没有达到应该有的效益。

  而促成模式,可能的方向有俩个,一个是广告收益,一个是平面媒体代理投稿。

  对于广告收益,一方面因为该博客肯定有新闻效应,所以有商家可以投;另一方面博客还是有受关注度,虽然现在仅仅有数百。

  平面媒体的代理,坊间并没有提供稿费后,作者的文章版权电子版版权,究竟应该属于谁,因为他的征稿启事中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说明,如果坊间有平面媒体的版权,那么可以进一步的将好的文章转交给平面媒体,一篇文章将远远不是50和100。

  不过对于这样的一个“媒体”,肯定有法律问题,一方面是因为互联网法律本来就不成熟,而博客媒体又太成熟,俩个加加减减,其中的空白就可想而知了。

  博客这丰富的内容宝藏,究竟会以由哪家bsp率先发掘,抢占头筹?让我们拭目以待。未来所有的博客主都会是撰稿人,而稿费则将会替bsp为博客主内容买单!

      作者 Blog

作者:法案 阅读() 评论()  编辑 发表于:2006-12-24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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