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快评(二十二):全国网店经营资格规范已无悬念
背景:
由于近几年新型营销方式和业态不断出现,因此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被纳入工商的监管职责范围。《新京报:网络商品交易被纳入国家工商总局管理范围》
在重庆地区以营利为目的开网店将要到工商局登记办照。昨日,记者从全市工商局长座谈会上获悉,近日被热议的“网上开店要办牌照”,重庆将在近期出台类似规定。( 7月25日《重庆晨报:重庆近期出台网店办执照规定》)
早报记者获悉,目前《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已经通过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一审”,根据记者拿到的草案全文,确立了以促进发展为主线、规范经营为补充作为立法的总体定位,着力在营造环境、推广应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补充了必要的规范制度。(7月22日《东方早报:上海年内首推电子商务地方法规》)
“以后网上开店要办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要提前做好准备。”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省工商局局长王宪林等陪同下视察了省工商局、长春市工商局。他表示,我国2007年网上交易额达到了1.7万亿,今年预计将达到两万亿,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以后将向全国推广。(7月18日《新文化报:网上开店办执照将全国推广》)
详细报道参见:《网上开店办执照将全国推广》、《上海年内首推电子商务地方法规》、《重庆近期出台网店办执照规定》
法眼快评:
1、根据最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的职责包括: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2、根据该通知,我们可以看到,首先,从市场主体资格来看,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均须进行市场主体资格的登记注册,这已经得到再次明确;其次,从经营秩序来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已经成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之一;其三,从市场地位来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获得与传统市场交易行为同等被监管地位。
3、如果说,此前网店办照还是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方政府个别行动,伴随国家工商总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后,全国范围内的网店经营资格规范已经没有任何悬念。如果说,此前各种观点或意见对国家工商总局介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还存在质疑的话,那么伴随国家工商总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后,这种质疑的基础正在逐渐丧失,剩下的只是各地具体落实的时间问题。
4、当前市场上或舆论上反对网店办照的理由主要有:重创网店店主的积极性;市场基本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冲突;办照之后征税带来的成本上升问题等。
首先,不论是网店经营还是传统市场交易,经营者或店主入场前必须明白的一个道理是:“经营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盈亏自负”,电子商务服务商或平台不加分类引导,鼓动所有人(网民)成为卖家或号称解决百万就业机会等各种说法,可能让大多数人忽视了网店经营的风险和成本,造成普通公众“人人皆能网店经营,人人皆可网络致富”的错误认识,这可能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长期的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累积起众多潜伏不安因素。
其次,经营主体资格规范与市场自律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主体资格规范是市场自律的先决条件,如果市场内的各类主体或店主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何谈市场自律。简单说,市场自律是建立在主体资格规范之上的市场管理问题。
其三,对于取得营业执照的网上店主是否纳税、如何纳税、纳多少税,这属于国家税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从“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带动就业增长,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促进、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角度来看,税务部门可以考虑对网店经营的征税暂缓启动或减免执行,最大限度的体现出对电子商务的促进和鼓励。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电子商务或网店经营与传统商务模式的竞争力或优势,是其无实体店面、易跨地域交易等优势带来的成本下降,而非体现在税收优惠上带来的成本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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