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诺基亚和一个乙肝患者联系起来时,怎么都会让人觉得奇怪。不过,一旦跟劳动关系挂钩,就顺理成章了。
一位李姓先生将诺基亚东莞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诺基亚因其是乙肝患者而拒绝雇用他,李先生向诺基亚索要了5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这件事也会让人想起电影《费城》,如果这件事属实,那么诺基亚果真涉嫌歧视,应当受到惩罚。
可是,诺基亚却大喊冤枉,相关负责人说,这位李先生是因为综合指标不合格而跟诺基亚失之交臂的,跟他是不是乙肝没关系。而且,诺基亚东莞公司现在的员工里也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位李先生的诉讼理由不成立。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果李先生果真因为成绩不合格而不被诺基亚录用,那么他现在的行为无异于报复;如果诺基亚真的因为乙肝而拒绝李先生,那么这家公司必然会因歧视受到惩罚。
其实,笔者感觉正因为这位李先生想要进入的公司是诺基亚,这件事才会被重视,如果他面试的是家不知名的小公司,即使真的因为乙肝而被拒之门外,他也得自认倒霉。这就是职场。
不管这件事最终如何解决,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当中的一方在撒谎,到底谁在昧着良心呢?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