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有公司市值超过一百亿美元,国内的新媒体公司其实在整个媒体市场还是属于非主流的地位。
这主要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新媒体公司的广告收入仍然不高,且部分公司仍然处于编造收入的阶段。
中央电视台在明年的广告收入很有可能突破两百亿元人民币,比所有互联网公司加起来还要多。可以想象的是,如果中央电视台能够全面商业化运作,在同样的节目水平上,其广告收入往上增加一倍当非难事。
而目前不少新媒体公司,包括一些较为著名的视频网站,或是基本没有广告收入,或是仍然向投资商编造其广告收入。据传,多家在已经或即将上市的企业,其广告收入就象“周老虎”一样有较大水分。笔者曾经亲自领会一位互联网广告公司的老总编造其广告收入的高超技艺。这位仁兄在多位广告传媒业界人士面前骄傲地自称其公司拥有六到七亿元广告收入,服务过一些国际著名客户。而笔者知道这样的业绩只有被分众收购的好耶才有可能达到。这位仁兄不知道,一家公司的广告收入是可以通过其服务的客户进行非常准确地预测。也许,现在的投资商的媒体经验较少,喜欢“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主?
第二、新媒体公司在整个媒体系列中话语权仍然很低。虽然有政策的原因,但除了新浪以外的大多新媒体由于资本的压力,已经把经营重心从媒体的内容转变成渠道,内容为王的真理在新媒体中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样发展的结果就是广大新媒体公司也许有了更多的钱(当然还有创业者们有了更多的钱),却在话语权方面并没有多少提高。希望新媒体公司不能发展成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境地。
第三、新媒体公司对于广告客户的服务意识仍然偏低。也许是由于上述第一条的原因,多数新媒体公司在对广告客户的服务方面不是很好,而造成近来业界对于新媒体的广告价值的广泛质疑。这种质疑,已经象病毒一样,漫延于各个领域,需要新媒体企业们认真对待。
新媒体从业人士当放弃孤芳自赏,放弃浮躁心理,全面接受服务于广告客户的意识。只有给广大广告客户创造真正的价值,才有新媒体成为主流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