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电脑游戏开始盛行,网吧似乎就成为了学生家长眼中的魔鬼“撒旦”,好象学生们天天不务学业,迷恋电脑游戏全是网吧的罪过。殊不知,网吧只是这一切错误的“替罪羊”。
游戏给网吧带来了多少利润?
从95、96年开始,随着《命令与征服》等游戏的流行,网吧开始悄然“走红”。而眼红其中的高利润与易经营,无数的网吧也如雨后春笋般争相开张。为了争夺本就有限的消费人群,网吧们开始没有原则的满足一切用户的需要,也由此网吧开始逐步从“三高”(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人士的工作、学习场所向“游戏乐园”“蜕变”。
于是,无数没有多少自制力的青少年陷身网吧,无数的游戏通过网吧侵占了青少年本应“花季”的青春。而网吧也因此成为了众多学生家长的“公敌”。
既然成就了如此的“骂名”,那网吧真的从中赚的盆满钵满了吗?实际情况远非大多数人想的那样。刚开始,由于竞争少、利润高,网吧确实过了一段堪比神仙的日子。但即使是在这个最辉煌的时候,网吧赚的也是固定的“辛苦钱”,大部分的利润还是进了电脑游戏运营商的口袋中。如果把电脑游戏比做“毒品”的话,那网吧只是贩毒的中间人,真正获利的则是制毒的的游戏运营商。
网吧的沉沦
曾几何时,网吧的前身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网络咖啡屋。虽然,那个时候知道互联网并且接触过互联网的人并不多,但在人们的眼里,网络咖啡屋是个温馨优美的事物,是高科技的结晶,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场所。
但随着计算机价格的“平民”化,越来越多的人有了接触互联网的机会
最初的网吧是只要有了几台可以上网电脑,甚至只要组个局域网,网吧的业主就可以坐等收钱的。这种经营方式与赢利模式是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是非常容易复制的,这直接造成了大量网吧的盲目开张。不过,“产业规模”的整体增大并没有带来“滚滚的财源”,因为,有上网需求的人群毕竟是有限的,再加上计算机在个人家庭的普及,网吧陷入了赢利的泥淖。为此,网吧的经营业主们想尽一切办法,意图挽回损失。这也进一步造成了网吧产业管理的整体混乱。
“蓝极速”事件降温网吧
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名叫“蓝极速”的网吧突然起火,短短一个小时中,25条生命告别了这个世界。但大火扑灭之后的调查却显示:“蓝极速”是没有办理任何网吧登记手续的黑网吧,而大火是两个未成年少年为报复网吧服务员所为!
这场大火迅速引发了中国网吧业的一次大讨论,国家各相关部委纷纷把网吧的整治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各部门各省份纷纷开始对网吧进行严查整顿,一时间网吧老板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低价抛售电脑者比比皆是,诺大京城中有段时间甚至找不到开门营业的网吧。
也正是这次事件促使国务院在2002年11月15日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这个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禁止通宵营业,从而也使网吧大红大紫的年代一去不返。
网吧的现状
“现在的网吧老板只会打价格战,缺乏素质层次与管理手腕,这样下去,网吧的前途迟早毁在他们自己手里”。这是一位业内人士对绝大多数网吧老板的看法。
正向这位业内人士所说的一样,由于在开办网吧之初,大多数网吧老板并没有预见到今天这种经营窘境,所以,面对残酷的竞争,他们没有别的好办法来维持自己网吧的生计。无奈之下,只好采取“薄利多销”这种最简单的策略。而在别的网吧也降价的情况下,他们只能一降再降,从刚开始的10块到5块,再到3块、2块,最终陷入了降价的恶性循环之中。一个打拼多年并且现在还在打拼的网吧老板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以50台电脑规模的网吧为例,算上电费、日常维护费、人工费、设备折旧费、带宽租赁等,平均摊到每台电脑上的成本大约是1.5元/小时,而这还是不算房租的情况下,如果在一个稍微繁华点的地段开办网吧,价格为2元/小时的话,这个网吧应该是稳亏不赚的。
行政魅力成就连锁网吧
2003年,为了进一步规范网吧管理,文化部批准10家单位筹建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并暂停受理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申请业务。就此,有人认为在行政力量的干预下,网吧也将逐步开始向规模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真这么简单吗?
连锁网吧成“鸡肋”
在文化部批准10家全国性连锁网吧伊始,这些单位确实雄心勃勃,认为规范后的网吧市场是一个“金矿”,因为据相关机构估计,中国当时网吧市场规模已达400亿人民币。但事实却不象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首先,由于当时网吧市场良莠不齐,规范市场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一刀切”的准入标准使大量的中小网吧面临关门的窘境。但在回收成本与利益的驱使下,大部分中小网吧业主选择了挺而走险。于是,大量的黑网吧出现了。以广东某市为例,其在市政府相关文化部门备案的网吧数量为零,没有网吧自然监管也就放松了。而实际情况却是在这个行政显示没有网吧的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悄然分布着600多家没有经过审批的黑网吧,而迫于网吧关门后社会闲赋人员的流向、监管部门人员配置不足、强令关闭黑网吧所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需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只能对这些黑网吧“睁一眼,闭一眼”。于是,上行下效的规范模式在这一级地方政府上产生了“断层”。这也是直接导致规范网吧市场不力的主要原因。而连锁网吧要进入这一市场首先要过的也是黑网吧这一关。
其次,是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连锁网吧的正常发展。一些连锁网吧负责人表示,“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在一些外地企业要进入当地市场的时候,就会设置一些门槛,使得企业落地困难。”这也使全国性连锁网吧牌照在很多情况下成了“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作用。
第三,高额税率令连锁网吧苦不堪言。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大火之后,原本属于信息服务业仅仅征收5%营业税收的网吧行业,被划归至娱乐服务行业,并由此征收20%的营业税收。这直接导致了经营网吧的利润减少、风险加大。
第四,没有“前车”,无可“借鉴”。在此之前,并没有或者很少有这种大规模的连锁网吧,要管理、经营好这些大型连锁网吧就必须在实践中逐步的进行调整与完善,从另一方面看,这也间接的增加了连锁网吧初期的运营成本。
第五,高准入门槛羁绊连锁网吧的投资热情。以2002年12月出台的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为例,其规定开设网吧注册资本(金)或出资不得少于50万元,计算机终端不得少于80台,单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而连锁网吧更是要达到“不少于20家连锁网吧直营店,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的标准。
一方面是黑网吧的无序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造成连锁网吧的预期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是高额税率与早期高运营成本造成连锁网吧支出增加,这一出一入令连锁网吧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时光流转到2004年,也就是文化部批准10家单位筹建全国性连锁网吧的一年后,当初雄心勃勃的10家单位也仅剩下了5家。而其余5家由于未达到“不少于20家连锁网吧直营店”的标准,则一直没有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连锁网吧成了彻彻底底的“鸡肋”。
网吧的多元化发展
前一阵,笔者与一连锁网吧老板聊天时,当笔者问起现在他的网吧的经营状况时,他的回答却出乎笔者意料之外。他表示,他的连锁网吧发展势头很好,赢利状况也不错,而且,盈利的潜力还很大。在笔者的一再追问下,他道出了其中的原由,“多元化发展,摆脱单一的赢利模式”。那如何进行多元化发展呢?他向笔者讲了以下几点:
1.发掘网吧的快速消费品市场。这很好理解,就是现在很多网吧正在做的网吧的的小卖部。而连锁网吧更可以发挥其集团化、集约化的优势,对快速消费品的进货渠道与出货途径进行统一的调配,利用“量”上面的优势,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据不完全的统计,到2005年,快速消费品所产生的利润基本已经可以占到网吧总体利润的20%。
2.建立相关的产品展示区。发挥连锁网吧受众群体集中、统一的优势,与相关的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厂商进行合作,建立产品展示区。一方面可以获得厂商包括资金方面的各种支持,另一方面也可以出售一些展示商品获得差价利润。(比如,韩国的三星集团就在韩国拥有超过1000家的产品展示店,用于展示、推销和售卖自己的各种产品。而在中国,由于网吧受众群体的超级集中,完全可以将这种“三星模式”搬到网吧中,特别是连锁网吧可以和这些厂家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合作。)
3.成为电子商务的实施与物流集散基地。现在,电子商务在互联网上风风火火,大家一致看好电子商务的未来。但支付与物流却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桎梏。大规模的连锁网吧恰好可以弥补电子商务这两方面的不足。连锁网吧大可以和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以自己的直营与加盟店作为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分支,即节省了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费用,又充分利用了自己的营业空间,丰富了利润来源,两方皆大欢喜。
4.积极发展网络增值业务。现在,网络上的娱乐项目越来越多。网吧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设备开展增值服务,比如在线电影的欣赏、有偿的网络歌曲下载、宽带接入服务、域名申请代理等等。
5.其它相关的增值业务。比如,现在大部分人家里都有了电脑,但真正了解电脑可以自己排除电脑故障的家庭用户却微乎其微。但由于成本等方面的羁绊,小区内的电脑维修点却几乎没有。网吧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承揽这方面的业务,并逐步建设自己的电脑维护队伍。特别是连锁网吧,大可以借此打响自己的服务“牌”,丰富网吧的单一赢利模式。
网吧的未来
从现在的形势看,单纯靠提供上网服务来赚取利润已经不能满足甚至不足以维持网吧产业的发展了。网吧要想生存,就必须在管理、服务和赢利模式上有所突破,这不仅要求网吧老板在管理上要科学化、服务上主动化、赢利模式多元化,更关键的是政府要给网吧一个相对宽松的经营氛围(这并不是说政府就要任由网吧胡作非为了,而是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条件下,制订一个大的管理框架,在这个框架内,网吧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扩展自己的业务与赢利渠道),只有这样,网吧才能象别的产业一样正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