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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不可强奸民意

    十月怀胎,分娩确实不容易。原以为漫游费上限标准会胎死腹中,最多象征意义的降一些,或者像周正龙的虎照一样拖个一年半截,老百姓记性差,时间长了也就没人问津了。不曾想信产部这回认真起来,竟然还要开个民主听证会。想想自己确实有失偏颇,毕竟人家信产部是政府部门(部级),再者还大张旗鼓地搞了一个“网上调查”,自然不会言而无信。

    听证会前,信产部委托某资费专业研究机构做了两个方案,业已公布。然而两个方案的公布,却引起更大的争议。为何?

    既然是方案,首先应该让所有人都能看得懂,现在拿出连听证代表都看不懂的方案出来,不知是什么意思?是显示信产部下属的研究机构(应该是吧)专业水平很高,还是认为人民对于通信知识的无知,想蒙混过关?!二十年来,由人民来掏腰包的各种费用还少吗,可最多也就是埋怨一两声,还是老老实实的买单了。作为专业职权管理部门,既然委托相关资费专业的研究机构制订方案,这个机构应该是中性的,起草的方案应该通俗易懂,清楚明了,要达到让人民明明白白地消费的目的。

    其次,即便大家都看得懂,方案是指导性法令政策,不能只为挠一时之痒。难产了近一年的上限标准,着眼点不能只看到脚背,更应该是未来,要具有前瞻性。目前就最发达的大都市上海来说,客户只要每月支付1块钱的功能费,就可以享受国内漫游优惠资费标准。全球通和神州行用户的国内漫游主叫资费标准分别为每分钟0.39元和0.49元,国内漫游被叫资费标准则统一为每分钟0.3元。而其他很多省市现行资费标准也远远低于《方案》,岂不摆明着要让人家可以明正言顺的涨价?此次《方案》明显滞后,与时不符。标准总不能一年制订一个,否则只会劳命伤财,更不能达到让人民实实在在地消费的目的。

    依法监管企业,保障用户利益是信产部必须履行的职责。

    信产部应该清楚明白自己行使的权力是广大人民赋予的,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该下令就下令,当断则断。就漫游费上限标准调整这件事本身来说,这本是一件信产部可以直接行使自身行政权力,以行政命令颁布制订的资费个案。可以想像,当初要是下命降低一毛钱,比起现在开什么听证会即便降三毛四毛效果要好得多。

    然而覆水难收,即然调查民意,开听证会,讲究民主,就不能形式主义,将听证会开成颁布(单方既定方案)会。

    听证会就要召开,希望信产部既要有以民为本的情怀,又要让国有企业在循序渐进中的得以发展,制订出一个具有前瞻性的合理的漫游费上限标准方案才是众望所归。

   否则,弄得吃力不讨好,对各方均无益。更不可只顾某些部门或某些人的利益,以人民赋予的权力来强奸人民的意愿,即使蒙混一时,终将得不偿失。

 

附信产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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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滇中客 阅读() 评论()  编辑 发表于:2008-01-13 23:36
文章评论
  • # re: 信产部不可强奸民意
  • 时段
    阀门 | 2008-08-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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