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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云庭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 MSN & Email:yytboy(@)hotmail.com 电话:8621-221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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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07 档案

为什么在京沪两地的法院判决中,“菜刀理论”均失去了说服力,《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P2P版权避风港也不再生效了?
阅读(1021) | 评论(0) |  编辑
从战略角度看,应对互联网上的非授权影视内容,还是需要疏导,既然互联网的整体发展趋势是免费和共享,好莱坞也应当顺应这种潮流和趋势,开发出提供免费的内容来赢利的商业模式。
阅读(1029) | 评论(0) |  编辑
米老鼠的版权到期问题反映的实质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虽然米老鼠形象是迪士尼的摇钱树,但在过了版权保护期后,米老鼠版权的权益就应当属于全社会共有了。
阅读(794) | 评论(0) |  编辑
对于SP而言,当务之急就是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版权审查机制,对其引进的每一部影视、音乐作品,均应当审查原始的授权文书,必要时,还可以向影视作品的制作方核实版权提供者的信息。
阅读(1211) | 评论(1) |  编辑
《色戒》版权与IT维权难题求解 摘要:本文比较了《色,戒》版权人维权案与目前IT界的热点诉讼,分析了权利人维权难的原因,企业不仅仅是对抗某个个人或公司的侵权,而是对抗目前尚不高的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讲求共享的互联网文化。作者提出了宜疏不宜堵的解决思路,认为应当走出一种蓝海模式来应对知识产权,对 IT企业而言,在早期商业模式开发中就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其效......
阅读(941) | 评论(0) |  编辑